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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李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量:71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和解或调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三)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建设施工合同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三、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

  原告:××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法人代表----,职务总经理。

  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材料款工程款以及迟延付款滞纳金合计676494元;(具体见赔偿清单)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发包人---------------------------双方约定如被告逾期不付款,按照合同总价2%支付违约金。后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原告又应被告要求原告增加了部分工程项目。以上工程原告已经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

  原告认为,在本案中自己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应支付全部款项,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款项,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属严重的违约行为。虽然原告本着和解的精神,多次找被告要求协商解决,但由于被告毫无诚意,双方无法就付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用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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