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并不包含车辆贬值损失。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尽统一。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还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一、对于待售车辆或者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贬值,受害方有权提起损害赔偿。
二、对于交通事故中受损贬值是否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几种因素:(1)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请求赔偿方车辆责任程度较低;(2)在受损部位中,应当有关键部位受损,足以影响车辆价值;(3)在索赔程序上,要由专业鉴定结构的鉴定结论确定相关贬值金额;(4)在车龉上,属于待售车辆或上路一至两年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