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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规定多长时间
来源:邹广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量:123

 一、法院强制执行规定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规定的时间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找法网提醒,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有如下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法院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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