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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哪些情形

作者:雷若雪  更新时间 : 2022-08-09  浏览量:130

导读: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人们往往只是认为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行为,但是这种赠与并不是永久的,并不是不可撤销的。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赠与人对赠与合同依法享有撤销权。在下文中将为您详细解答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那么您知道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哪些情形?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哪些情形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三)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是什么

  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未经交付?赠与财物的所有权人仍是赠与人?如果标的物交于受赠人,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或者赠与标的物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则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法定不得撤销赠与的赠与人不交附赠与财产要承担什么责任,找法网小编提醒您,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该要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括什么方面的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限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另一个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其余的都可以。

  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不外乎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同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在特定情况下也拥有撤销权,应当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有权利期限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间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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