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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宣判
来源:张福良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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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宣判?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

  找法网提醒,《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三、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出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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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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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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