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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的小贴士
来源:周皓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量:155

在现如今,我们日常都要与物业打交道,那么关于物业费的相关知识大家都一知半解,今天这篇文章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买了以后,我没有居住,是否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物业费?

     一般来说,你不可以以房屋空置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一)法律贴士:

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都有约束力。你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按时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一般只有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履行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但是,如果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提供了物业服务,就算房屋空置没有人住,你也不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
2.至于房子未入住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需要看当地有无相关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约定。如果当地有相关规定,或者你跟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免交物业费的,可以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你也可以跟物业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少交部分物业费。

(二)特别提示:
(1) 物业公司要求交纳的费用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范围之内的;
(2)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或少交,但要有证据证明(如:小区卫生脏乱差的视频或照片、物业公司拒绝服务的录音录像等);
(3) 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拒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费;
(4)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
(5) 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6) 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的。

物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物业公司违反相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重复收费的那部分物业费,你有权拒绝交纳,你只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原来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就可以了。

二、超出合同范围乱收费怎么办

(一) 行动建议

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和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不要超出合同范围乱收费。
2.向业主委员会反馈,由业主委员会及时书面发函至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乱收费的行为,若物业公司拒不改正,业主委员会可以通知全体业主拒绝交纳乱收费的部分,并收集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准备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3.向物价局和住建局的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因为前期物业收费需要经过物价局的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在执行收费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而住建局的物业管理部门是物业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也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5.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上涨物业费后,如果已经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按照上涨的价格交纳了物业费的,无论已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是觉得涨价合理还是没有注意到物业费有所上涨,即使物业公司上涨物业费的程序不合法,法院也会认为上涨物业费的提议得到了业主们的认可。

(二)证据收集

如果物业公司乱收费,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未经过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公司擅自涨价的证据(业主大会记录、涨价通知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2.物业公司涨价不合理的证据(涨价通知单、当地关于物业费的行政指导文件等);
3.物业公司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和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就胡乱收费的证据(证人证言、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收费单据等)。

三、买二手房时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由于所欠的物业费是建立在原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因此欠缴的物业费应该由原业主自己承担,作为新业主的你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一) 行动建议

如果物业公司已经来找你,让你交纳原业主遗留的物业费,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直接告诉物业公司让他们去找原业主追缴,你没有交纳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声称要起诉你,你也不必担心,因为这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2.如果物业公司为了逼迫你交纳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而严重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你可以申请仲裁,没有约定过仲裁条款的可以选择直接起诉物业公司;
3.你也可以选择先将物业费交纳了,再去找原业主追偿;
4.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买的,那么可以让中介去找原业主,由中介去解决这个问题。
提示:如果你与原业主约定欠缴的物业费由你来交纳,那么你应当按约定补缴,若物业费超过你们所约定的数额,你可以拒绝交纳超过部分,并告诉物业公司向原业主追缴。

(二) 证据收集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维权,都要注意以下证据的收集:
1.原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的证据(身份证明、物业合同、聊天记录等);
2.作为新业主,你还没有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的证据(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资料等);
3.物业公司为收取物业费严重干扰你正常生活的证据(证人证言、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

(三) 特别提示

1.为了避免发生物业费纠纷,建议你在办理二手房过户前注意:
(1)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明确界定物业欠费承担人和义务履行的期限,防止之后产生纠纷时可以有效地进行责任界定。
(2) 你可以督促前业主在物管处交清已产生费用,并保留凭据。
(3) 可以要求中介陪同进行三方物业交割,中介方有义务协助你清查房屋的物业欠费情况,注意要签订书面的《物业结清确认书》。

(4) 付房款时留出部分尾款,买卖双方在签合同时约定留存一定数量的物业交割保证金,数额可以由你们协商确定,可以督促卖方及时结清拖欠的物业费,等到卖方将拖欠的物业费结清后,你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所欠物业费,这样就大大降低了你承担物业费欠费的风险。
(5) 除了上述的物业费以外,还有水、电、煤气、暖气等生活用费需要结清,建议买卖双方在办理过户前就先将这些款项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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