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有什么
作者:翁志辉 更新时间 : 2022-07-13 浏览量:97
导读:在刑事案件也有一审和二审,我们都知道一审必须要开庭审理,但是刑事案件二审却没有这个硬性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出现法定开庭审理情形才需要开庭审理,那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有什么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有什么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一般多久宣判
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做出判决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要在审限内审结就是符合程序的,刑事案件二审的审限是二个月,经批准还可以延长。
刑事诉中对审判期限的规定有以下条款: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对于进入二审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但同时,刑事诉讼第二百三十四条亦对几类案件做出了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规定,分别是: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所以,对于二审刑事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