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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涉嫌诈骗刚出看守所又被拘留,诈骗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邢环中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7-13 14:23 浏览量:108

导读:男子因涉嫌诈骗刚从派出所出来又被拘留了。诈骗罪定罪标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而主体是一般主体。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是3000-10000的为数额较大。


  一、男子因涉嫌诈骗刚出看守所又被拘留

  7月11日,22岁的邹某刚从湖北老河口市看守所出狱,但他紧接着又被安徽省利辛县警方带走。据悉,他还涉及10余起诈骗案件,将面临新的牢狱生活。

  二、诈骗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定罪标准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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