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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犯罪的定性是什么
来源:于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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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团伙犯罪的定性

  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一)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

  (二)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三)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其实存在一些交叉的地方,只能说犯罪集团更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其内部的纪律、管理相比犯罪团伙要严格一些。在对团伙性犯罪定性的时候,要考虑到当事人是否事先明知道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事先明知不过之后没有参与犯罪的话,一般还是会按照同案犯来进行处理。


  二、什么是团伙犯罪,都有哪些规定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犯罪类型进行不同的划分。

  三、团伙犯罪刑事案件多久可以开庭

  我国刑法规定团伙犯罪刑事案件一般为5到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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