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莹律师亲办案例
初创企业,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郑晓莹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8
浏览量:42

       上次分享了创立企业可选择的不同形式及各自优劣,相信大家对于创立何种企业有了一定思考,这次,笔者针对创立企业的前期准备进行些许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创立企业前期是否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来明确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答案是肯定的。

      因创业初期,初始创业者们大多关系密切,可能是亲戚、同学或朋友,这样的关系导致大家往往羞于谈及权力、利益、责任分配等问题,同时,这个阶段创业者们往往更注重对外开拓业务,从而忽略内部建构。当创业初期的激情过后,公司发展过程中,内部建构的缺失就会开始发挥负面作用,由此产生利益分配不平、债务承担不公等种种纷争,若不能妥善处理甚至会导致创业中途失败。

      为了有效规避此类问题的发生,创业伊始通过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来明确划分创业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完善内部建构就成为重中之重。

二、签订合伙协议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概括地规定了合伙协议必须载明的十项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 出资细节,清楚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  

    2.  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商议的流程和相关规则;

    3.  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分担的具体职责及如何执行;

    4.  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

    5. 经营方向错误后的调整方案,可以约定是改变经营方向还是改变执行策略;

    6.  观点分歧的解决方案,可以约定是直接投票解决,还是先找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后再解决;

    7. 合伙企业主要的经营项目;

    8. 经营项目该如何分阶段推进;

    9. 经营项目收益该如何分配,失败该如何承担责任;

    10. 什么情况下该终止某经营项目。

    因合伙企业的人合性,以上内容一定要全面考虑并明确规定,方能保证企业后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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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郑晓莹
  • 执业律所:
    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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