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浩律师亲办案例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方式附申请书模板
来源:王兴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6
浏览量:117

 一、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相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其他强制措施而言,取保候审是比较人道的方式,执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形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因涉嫌__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  

根据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或保证金为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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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浩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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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兴浩
  • 执业律所:
    贵州玉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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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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