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纠纷选仲裁委还是法院?
作者:李远波 更新时间 : 2022-07-03 浏览量:148
深圳原来被选的比较多的两个仲裁委员会,一个是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贸仲”),一个是深圳仲裁委员会(简称“深仲”),一般涉及国际纠纷,比如香港或者其他国家与深圳企业或者其他内地企业的合同会选择贸仲解决争议,深圳企业间以及深圳与其他内地企业之间的纠纷会选择“深仲”。现在两个仲裁委合并成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当事人约定由上述两家仲裁机构的仲裁案件,均由合并后的仲裁院负责受理。
合同条款中,一般会有关于双方发生争议选择法院还是仲裁委的条款。应该考虑的比较重要的两个因素:
一、仲裁委的费用比较高。仲裁委的费用一般会高于法院的费用,如果是标的比较小的案件,选择仲裁委和法院的费用相差很大。
二、仲裁委为一裁终局,法院是二审终审。仲裁委做出裁决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裁决就会生效;如果在法院起诉,双方有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是两个重要因素的考虑,还有其他一些软性考虑(比如仲裁委的服务会更好),但是更重要的是:
建议选择本地的仲裁委,比如不要两个企业都在深圳,而选择了成都的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