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通常而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即有可能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