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遇到很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将面临赔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受伤后需要先认定劳动关系,也是相当复杂的事情。期间还遇到用人单位自认为劳动还在试用期,应当在试用期过后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因为自己不懂法律常识,没有提前30日书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被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n+1。还有的劳动者是公司的HR,自己负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而未履行应有的义务,被法院驳回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就让其填了入职申请表,该申请表与劳动合同内容基本相同,虽然不规范,但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防范劳动相关的法律风险。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可以放弃该项权利,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二、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怎么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之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期限:应当订立之日至实际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