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亲办案例
再审案的声情并茂答辩
来源:邓琼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量:43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何某娟,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县白仓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答辩人:朱某瑞,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县塘渡口镇  街  号,身份证号,电话。

    就被答辩人朱某瑞要求再审其与答辩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准确的

    一、二审已经通过证据查明,在婚姻存续期间,朱某瑞以自己的钱和自己独资所有的公司款付了购房的按揭款,因此,法院判决房子归朱某瑞,但朱某瑞应补偿一半的按揭款给何某娟是依法分割,无可厚非。至于被答辩人朱某瑞谎称婚姻存续期间有债务,这是莫须有的事,如果真有所谓的共同债务,他早就向一审、二审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证据了,因为所谓的共同债务是没有的事,所以他在诉讼过程中只是空口说空话,法院不可能凭朱某瑞空口说空话判决支持他。

    二、朱某瑞在再审申请书中提到的所谓公司亏损的所谓审计报告,答辩人认为这根本不是一个新证据,他本来可以而且应当在一审、二审的时候提出审计申请和报告的,为什么在一审二审的时候不提交,到现在才来提交,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应该依法不予审理和采纳,依法认定不是什么新证据。

    三、被答辩人在再审申请书中说什么他是精神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是在公开说谎。法律上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你要提供精神病院的病历,然后经过有资质的法医鉴定,然后再通过法院判决确认。被答辩人自己参加诉讼清醒得很,更何况他还多次请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他在再审申请书第三点说的一、二审程序违法,根本是无稽之谈。

    四、讲一点法律上的题外话,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育了一个小孩朱某榕,小孩一直跟答辩人何某娟在深圳生活学习,被答辩人朱某瑞不自觉支付抚养费,还要答辩人每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462元,按照深圳那边的生活水平,养一个孩子一年13462元,打汤都少了,被答辩人还有意思在再审申请中提这个事,答辩人真是服了。

    另外,本来这个春节答辩人要和被答辩人和好的,那晓得被答辩人竟出尔反尔,跑到省高院来告答辩人,答辩人劝被答辩人一句,拿打官司告状这些时间精力和金钱,来照顾自己的小孩和家庭不是更好吗,不知道被答辩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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