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邓某倩,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县黄亭市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邓某平,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县黄亭市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决婚生小孩由被告抚养;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后不久就于2015年7月20日在邵阳县民政局草率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小孩。结婚后原被告经过相处,发现双方彼此性格不合,经常吵架,被告又懒又没能力,无法养家糊口,故原被告就分道扬镳了。
现在原被告都厌倦彼此,厌倦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故原告起诉离婚,也符合被告的心愿,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邵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