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桂林律师>七星区律师>张法仁律师 > 律师文集

职务侵占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作者:张法仁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6-22 17:24 浏览量:105

一、职务侵占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在六万元以上,予以立案。盗窃罪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追究。

  二、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

  第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第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第三,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三、职务侵占和盗窃罪可以产生竞合吗

  职务侵占和盗窃罪可以产生竞合。同属侵犯财产罪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交叉式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罪的定量标准时,应按照重法处理;如不符合特殊法条的定量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要求时,完全可按照普通法条定罪。


在线咨询张法仁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28288

  • 好评:495

咨询电话:1360773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