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亲办案例
父亲去世,母亲放弃房产继承权,房子可否直接儿子继承?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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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继承中,经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比较好处理,在没有的遗嘱的时候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当然,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人对一些争议性问题和办理程序不是很了解。在一个家庭中,如果父亲去世,母亲放弃继承权,那么这时房子能不能由儿子直接继承呢?

不确定该房产属于您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属于您父亲和母亲的婚后财产,也不确定您父一般来说,如果房屋是父亲结婚后和母亲购买的,那么房屋中有1/2份额属于母亲,1/2份额属于父亲,当父亲去世后,没有任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父亲的1/2份额应该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亲的父母、父亲的妻子和孩子继承,如果爷爷奶奶早已去世,而妻子放弃继承,那么孩子将继承父亲的1/2份额,和母亲共有此房屋,各占1/2,房子不能直接归孩子所有,除非母亲将他1/2份额赠送给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父亲去世后,房子能不能直接由儿子继承需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彼此之间可以进行协商。房产继承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有任何疑问最好及时找律师问清楚,以免个人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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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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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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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越
  • 执业律所:
    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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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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