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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来源:张安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量:147

夫妻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一、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与被告于 2013 年在北京市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无共同子女。婚后原被告因

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两人自2015年分居至现在。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在庭审中,原告播放与被告对话录音,录音内容包含原告问被告是否打了其,被告承认打了被告。为证明分居的事实,原告还提供了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二、法院认为:

庭审中原告虽提供了证据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存在暴力倾向,但该证人与原告存在特殊关系且并未出庭,因此不认可该证据。对原告提供的原被告双方录音文件,录音中被告承认打了原告,但问原告是否原谅被告,原告表示原谅了被告,该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提供的租房合同,不能实现夫妻长期分居、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明目的。原告被告登记结婚至今已近九年,九年的婚姻实属不易,偶有吵闹属于正常情况,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生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夫妻双方应该珍惜、互谅互让,相信经过充分的沟通双方能够和好如初。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三、律师点评

1.关于原被告分居的事实:

原告为证明与被告分居,提供了相应的证人证言以及在外的租房合同,但是法官并没有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人与原告存在特殊关系,并且还未出庭,因此对该证据没有采信。从法院对该证据的认证过程来看,我们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提供的证人证言要有证明力实际上要具备两个要素,即出庭陈述并且和本案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如果我们要提供证人证言,要确保该证人能出庭作证,该证人最好不要和原告存在特殊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很多人会提供租房证明来证明分居的事实,然而我们从这个案件中发现,仅有租房合同是远不能达到证明分居的事实。


2.关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

原告在离婚之间找被告进行过协商,并且协商过程中进行录音,在录音中,被告承认多次殴打原告。法官却认为原告在录音中承认原谅了被告,所以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多次强调,被告殴打原告是多次,只是因为刚开始偶尔打了一次,原告离家出走之后又回去了,但是之后被告屡教不改,又继续殴打原告,原告迫不得已远离被告。法院据此认为原告原谅了被告,实际上是存在问题。


结婚不易,离婚更难,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事实,就如本案,本来只是一个简单案件,却要到法院起诉多次才能解决。现在离婚难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在离婚率高的大背景下,国家从整个社会发展角度考虑,一旦千万个小家庭不稳定,那么就会影响到整个大家庭。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是出现十万火急的情形,不妨给对方或者双方一个机会,也许就能挽救一个家庭,一段婚姻。我想这也是国家用心良苦。当然如果一段婚姻从最开始就为离婚准备,那么这段婚姻一定维持的很辛苦。婚姻一旦出现了问题,各自离开也是一种解脱,所以离婚案件必须要个案考虑,如果存在必须要离婚的情形,法院也应当突破“司法惯例”。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把在办案过程中的点滴同大家分享,与大家共同进步,也希望我能成为您身边的律师朋友。


作者:张安国律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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