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天,刚刚看到视频,着实令人气愤!怎么下得去手!?
关于唐山女子被殴打一事,单纯从视频反馈的信息分析,明显属于酒后故意调戏未果进而引发群殴的恶性事件。根据媒体进一步报道,被伤害女子已经就医并无生命危险(万幸)。那么对本事件如何从法律上进行分析呢?
首先需要确定伤情严重程度,如未达到轻伤以上级别,只能算作治安案件,因存在结伙殴打和多次殴打的情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达到轻伤以上,涉及刑事犯罪。个人认为,本事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确实未达轻伤程度,本案也应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条件,存在随意殴打他人、纠结多人在公共场合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可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后还是想问,你们怎么下得去手!?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