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丹律师亲办案例
从“可达鸭”爆红看商标在先权利
来源:姚丹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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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怎么也没想到,自家的儿童套餐把“可达鸭”带火了,火到“一鸭难求”。原本售价69元儿童套餐中附赠的可达鸭玩具,在二级市场一度被炒到1000元的天价,甚至还催生出“热量归我,鸭子归你”的“代吃”服务。

从市场的反映来看,“可达鸭”的火爆与几年前“猫爪杯”的狂热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带着“网红款”、“爆款”等标签,诠释了什么叫“物以稀为贵,贵就是好,好就要抢”的魔性逻辑。

任天堂株式会社(简称“任天堂”)自2017年开始在中国对“可达鸭”商标进行布局,目前已在多个类别上被核准注册。笔者在中国商标网以“可达鸭”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截至2022年5月30日共有大约50件“可达鸭”文字商标,申请人包括任天堂、山东可达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创优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及个人,而与此次可达鸭玩具有直接联系的第28类(玩具、游戏机等)商标已由任天堂于2017年进行申请,注册公告日期显示为2020年3月14日。

尽管如此,笔者发现仍有不少与“可达鸭”比较近似的文字或卡通形象商标早在2017年前就已经注册成功。有学者认为,“可达鸭”一词是臆造词,即便其长度仅为三个字,也依然可能具备一定独创性,从而被直接视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任天堂创造可达鸭角色的时间早于其他市场主体或个人申请注册“可达鸭”商标的时间,对其享有在先权益,即便认为可达鸭不能单独构成著作权保护客体,但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角色名称依然受法律保护。

此次“可达鸭”的意外爆红与接踵而至的商标抢注,反映出市场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的各类商标抢注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市场主体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通常情形这一权利存在5年期限。

面对海量“擦边球式”的商标注册,任天堂也只能一边逐个进行打击、一边辛苦维护自己的商标,即便拥有号称“宇宙最强法务部”的任天堂也显露出一丝被动与疲惫,但好在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任天堂仍在部分重要类别拥有商标权利,或扫清了商标注册的障碍。在近期公布的(2021)京73行初12488号任天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法院经审理认定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已经消失,最终支持了任天堂的诉请,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61836号关于第43712934号“可达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任天堂对第43712934号“可达鸭”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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