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律师亲办案例
刑法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多少
来源:赵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量:161

导读: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达到一定的金额就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刑法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多少?

  一、刑法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东莞地区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关于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9号)作了如下确定:

  东莞、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等6个一类地区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4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50万元以上。

  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15个二类地区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00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起点为6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4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50%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构成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敲诈勒索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依据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情节严重或后果恶劣的都有不同程度的从严惩处:犯本罪,数额较大(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以上内容由赵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勇律师咨询。
赵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566好评数8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勇
  • 执业律所: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60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