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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指的是什么呢
来源:陈远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量:293

导读:补充协议是指当事双方基于合同增加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有效。除此之外,补充协议应当包括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约定的内容等。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我们知道了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还是有主次之分的,补充协议不能优于主合同。


一、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吉林省通信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数据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XXX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XXX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补充协议的性质与适用是如何的

  补充协议的性质是从合同,适用于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三、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一方,任何一方隐瞒真实情况订立合同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有的单位签订生死合同、或要求职工签署不要经济补偿等。)(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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