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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易轶  更新时间 : 2022-05-27  浏览量:133

在现实生活中,当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律师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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