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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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阻挠看不到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及具体探望方式。如一方拒不履行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将义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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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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