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军律师亲办案例
安阳郭律师做客942大型互动节目谈“欺诈销售双倍获赔一百多万
来源:郭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量:448

【案例简介】 20119月,王刚意欲购买一辆德国产宝马越野车,便与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联系,双方达成协议:西安汽车销售公司以110万元价格销售宝马越野车给王刚,因该销售公司并无该型号车辆,西安宝马销售公司便与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购进宝马越野车一辆。2011108,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将越野车交付给王刚,车路码表显示已行驶里程为400公里,并提供了陕西省西安市宝马汽车销售公司于2011927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价为110万元。 20111014,王刚驾驶过程中,安全气囊报警灯报警,王刚进入成都一家4S店检查咨询,发现该车在2011629之前已经行驶4288公里,曾使用过某牌照。王刚告知销售公司该情况后,销售公司推说根本不知情,以各种理由搪塞。20111118日,王刚无奈之下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销售公司按发票价双倍赔偿。《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花了上百万买了一台宝马新车,岂料才用了几天就出故障,检查过程中发现原来是二手车。以新车价购买一辆二手车,车主岂不冤枉?王刚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我们还是请来专业的律师参与今天的讨论,我们依旧请来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的郭新军律师,你好郭律师! 

律师:你好,主持人!《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作为王刚到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台宝马车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应该受哪样的法律调整呢?《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作为汽车销售方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保证销售汽车的质量,销售公司的销售行为也应该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规定进行调整。《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在网络我们也看到许多观点说,汽车销售不适用二倍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汽车销售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为律师你怎么看?《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10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11日起施行的。其中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根据消法的规定如果认定购买汽车是生活消费的话就适用消法的规定,就能按照《消法》的规定退一赔一规定去要求索赔。 

主持人: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郭律师是认为购买汽车的行为也应该属于生活消费。《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有人认为生活消费需要是指作为一个社会的普通个体的基本衣食住行的生活消费需要,即人们为生活和发展最终消耗物质和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汽车消费在我国现阶段对于全中国人而言,属奢侈消费,不属《消法》意义上的生活消费需要。,私家车作为大宗的商品不在其列。但我不怎么认为时至今日,私家车广泛进入寻常百姓家,无疑其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活消费品。《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案销售者出售时没有将该车已经出售过的事实如实告知消费者,应该说存在欺诈,但程度较轻,消费者损失较小,如果按照退一赔一处理显然有失公平,是不是对销售方惩罚过重呢。《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要从另外一方面说为保障交易安全,倡导社会诚信,仍然应该贯彻这一惩罚性条款的精神,根据评估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由销售者加倍赔偿。《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作为法院会支持本案中王刚的请求吗,我们请律师给我们揭晓法院会如何判决。《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 201112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公司,应当对自己所销售的汽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保证所销售的汽车是无质量、无瑕疵的新车。被告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瑕疵,将二手车作为新车销售,已构成欺诈。因该车已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取得了机动车行驶证,说明该车并无质量问题,可以继续行驶。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判决由被告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赔偿朱某损失110万元,该车由王刚继续所有和使用。《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主持人:从法院的判决上看法院还是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判决汽车销售公司赔偿王刚同等价值的赔偿,近几年,关于旧车新卖的案例不时爆出,将消费者的神经调到最高点。人们对于商家给予的信任度普遍不高,为避免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我们应该怎样防范呢?《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消费者在提车过程中要仔细查验,有疑问就在第一时间提出,也可以找上懂行的朋友一起提车,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个别不法整车销售商将运输中受损车辆修理后充当无瑕疵新车销售,或者将某些试验或者试驾用车违规调整里程后充当准新车销售。因此,当遇到汽车推销商极力推销时,这款车很可能有瑕疵,你得慎重考虑。 

主持人:在这里呀我也不妨给大家介绍下如何防止买到二手车的几种方法,1.观察轮胎和底盘 如果车辆长时间行驶后,轮胎花纹有磨损、车底盘附着有泥泞、灰尘、沙石等。 2.观察油箱 使用时间过长,油箱会有很多沉淀物。 3.将车辆识别码的编码在对应网站上查询 4.请技术鉴定师鉴定《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律师:是的做为消费者还不要贪小便宜。在购买和选购车辆时,要到正规的厂家和经销商处去购买,不要一味地图便宜购买不正当渠道产品 要多渠道了解卖家的信息和车辆的信息,不要被忽悠,轻易地将现金打入他人账户;看到低价卖车此类信息,一定要有所防范,对低于市场价很多、且声称急于出手的车辆信息要坚持现场看车,索取车辆的各种证件《郭律师咨询电话:1321326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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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新军
  • 执业律所:
    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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