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2-4146-0849

接听时间:06: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北京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易轶律师 > 律师文集

婚内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作者:易轶  更新时间 : 2022-05-24  浏览量:67

房屋是人学习生活的场所,在离婚纠纷中房产占的比例特别大,那么婚内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买的房当然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通过协议约定分割房产,或未在离婚诉讼中处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则房屋还属于双方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出售房屋时中介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都需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出售房产。

 如果一方确实未经另一方同意,通过一些特殊方式出售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购房方购买时确实不知道另一方未同意出售房屋,并且以合理的价格支付的购房款,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房产登记。此时另一方再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另一方在离婚时请求赔偿损失的,该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财产纠纷中,法院可能会将该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行为视为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离婚律师认为法院可以判决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以上是对婚内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的回答,遇到财产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内容由易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易轶律师咨询。

易轶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手  机:132-4146-084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6:00:00-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