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主页
赵春梅律师赵春梅律师
185-6262-6852
留言咨询
赵春梅律师亲办案例
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来源:赵春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量:73

 一、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没领证离婚怎么样打官司

  没领结婚证需要看是否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前结的婚。如果是,且不属于不得结婚的情形,并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事实婚姻,可以进行离婚诉讼。

  具体程序如下: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定期开庭。

  (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五)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结”的婚,则属于非法同居,无婚姻关系存在,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三、只签了离婚协议没领证有效吗

  只签了离婚协议没领证无效。因为离婚协议以领取离婚证为生效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虽然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保护,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但此时解除同居关系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也是可以得到处理的。以上就是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以上内容由赵春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春梅律师咨询。
赵春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360好评数158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华润大厦B座29/30层
185-6262-685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春梅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95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
  • 咨询电话:
    185-6262-6852
  •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华润大厦B座29/3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