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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段兰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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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公司的设立与经营是需要付出精力和时间的,一家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也可以建立子公司。那么您知道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执照以及是否在营业范围之内。原则上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不能对外签订合同的,如果总公司对合同不追认的话,合同自然无效。有营业执照且没有超范围经营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该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二、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一)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四)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五)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以上是编辑对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以上表述,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在营业范围之内签订的,一般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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