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兵律师亲办案例
发现对方有外遇,离婚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潘先兵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量:201

  很多人其实都是无法忍受另一半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往往在发现对方有外遇的情况下,最终都是导致了夫妻离婚。那么发现对方有外遇,离婚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一、发现对方有外遇,离婚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民法典》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该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之一;

  (二)因一方的上述行为导致双方离婚;

  (三)另一方受到损害;

  (四)另一方没有过错。

  无过错方是指从事“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的配偶一方。如果双方均有上述一种或数种“过错”行为,则双方均不享有该种请求权。

  所以,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而您是无过错方的,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发现老公有外遇应该怎么办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五)宾馆开房记录;

  (六)照片、录音录像等,比如对方与第三者长期出入同居地点的照片、视频,对方自拍的亲密照片、视频等;

  (七)证人证言,通常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一般有邻居、小区保安等知情人,少数情况下男方的父母或亲戚也会成为有力证人。


以上内容由潘先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潘先兵律师咨询。
潘先兵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6好评数0
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层1208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潘先兵
  • 执业律所: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1*********15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福建
  • 地  址:
    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12层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