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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那些事(下)

作者:丁嫣  更新时间 : 2022-04-12  浏览量:97

    在财产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但这种约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这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那么这种在婚前进行的约定,就属于婚前协议。所以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的产权、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增值收益以及结婚后各自的收入、接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这些方面来进行约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约定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能同样的产生法律效力。

    结婚后还会面临的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在子女抚养权上,是不能通过婚前协议的方式来确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监护权与抚养权是不同的,抚养权可以约定,而监护权只能是法定,在没有证据证明监护权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下,监护顺序不会因为协议而发生改变,监护权也不能根据协议约定而被取消。并且,婚前协议不能涉及人身权的内容,这是从子女的利益角度考虑的。抚养权,只能通过双方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或者根据双方情况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裁判。

    但是大家也要明白,婚前协议不是绝对的,它的存在实质上也是一把双刃剑。是否进行约定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切忌因为非要签订婚前协议而产生误会,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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