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蕾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件原告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成功案例
来源:张蕾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3
浏览量:709

原告:孙某,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个体

委托代理人;张蕾,黑龙江善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 年  月  日出生,汊族,个体,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孙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诉讼请求为:1、离婚;2、财产无争议;3、婚生男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  元抚养费;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中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哈尔滨市某区,婚后原、被告双方也一直是在哈尔滨市居住。后因家庭生活琐事被告对原告实施家暴。 原告孙某一个人带着7岁的孩子去了西安,原、被告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原告在西安找了工作,与被告也少有联系。

该案件在区法院立案后,法院对被告依法送达了开庭传票。本案开庭时间正值学校开学学生返校,当时提前20天的车票均已售完,原告在西安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本身身体况不好,经济条件又有限,无法坐飞机赶回哈尔滨。考虑到原告的这些实际情况,做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积极准备相关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原告在西安向法院邮寄了一份公证书,证实了自己委托律师的授权范围。经过不懈努力与积极的准备工作,最终本案以原告路途遥远无票返哈作为不能出庭的正当理由,原告未出庭,本案一审判决离婚。

原告远在外地,在电话里对律师表示了深深的感谢,那一刻,我的心很温暖,能够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与理解于我而言真的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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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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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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