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克玲律师亲办案例
黄某诈骗案被依法适用缓刑
来源:孙克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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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承租他人房屋以后,将该房屋以自己是房东的名义转租给他人,并收取他人房租。之后因真正房东上门收房租,而实际承租人联系不到黄某,而案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黄某退还收受房租。在孙克玲律师的介入与争取下,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鉴于黄某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本身并无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及受害方并无实际损失等情况,对黄某进行了罪轻辩护,并建议司法部门对黄某适用缓刑,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在庭审中提出几点对黄某所应适用从轻处罚的情形。最终司法部门采纳了孙克玲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黄某适用缓刑。

办案小结:刑事处罚是一种多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对于量刑在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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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克玲
  • 执业律所:
    江苏佑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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