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的是患方,因为患者只是因为在榆次的一家医院做腰间盘突出手术后,就下肢不能行走,瘫痪在床。当时医院只给了一万元赔偿,双方签定了协议表示互不纠缠,之后,医院让患者回家继续休养,并且减免住院期间的部分医药费。患方出院后来律师所咨询。
通过请专家鉴定,患者已构成三级伤残,我建议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患者听取了律师的意见了, 最后经过律师艰苦努力,为患者争取到24万元的赔偿。
但诉讼过程是复杂漫长的,经过近9个月的不懈努力。
首先打了撤销之诉一审、二审,去北京明正做医学鉴定,最终于拿到赔偿款2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