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蔡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将行人张某撞伤致10级伤残,交警认定蔡某全责。张某起诉蔡某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蔡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保险合同约定,驾驶人无证驾驶属于免赔条款。该条款规定旨在调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调整保险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他不是针对第三人的免责问题,二十区分保险人与投保人谁是最终的责任承担人,保险公司可以在符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承担了责任限额赔偿责任之后向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