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瑞玲律师亲办案例
李某与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黄瑞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5-02-02
浏览量:811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19日,李某与徐某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购买徐某名下房产一套,双方约定李某先行交付定金八万元。后经与徐某协商,徐某同意提前交付房屋给李某使用,由李某承担房贷款2700元。李某在交付定金八万元及一个月房贷款2700元后,接收房屋,但在清理房子过程中发现该房存在白蚁侵蚀的情况,遂向房产中介及徐某发函要求解除合同。徐某认为李某在清理房屋时,将房屋家具损毁以查看白蚁侵蚀的情况,应予以赔偿,否则不同意解除合同。李某遂委托本律师与徐某进行交涉。

【律师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徐某出售给李某的房产已被白蚁严重侵蚀,在订立合同时,徐某未明确告知李某该情况,因白蚁侵蚀对房屋的居住功能产生严重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予以解除。

【结果】

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通过诉讼解决对双方均不利,本律师最终与徐某委托的律师协商,双方签订协议,解除《房产买卖合同》,退还部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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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瑞玲
  • 执业律所: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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