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黄某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问题与深圳公明某厂发生劳动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黄某在网络上查询到本站方俊律师在办理劳动案件方面有很多经典案例,于是黄某委托本站方俊律师代理本案。
本案经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审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黄某与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黄某的全部仲裁请求;黄某继续委托本站方俊律师一审起诉,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仍然认为黄某与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黄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形势对黄某非常不利。但通过前期案件的代理,虽然一审仍然驳回,但黄某对本站律师仍然比较信任,于是继续委托本站方俊律师二审上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倾向性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因此,案件形势扭转,对黄某比较有利。后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最终该企业支付黄某四万二千元,黄某的权利得到了维护。
附:本案有关司法文书(个人信息不便公开,故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