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周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深圳某知名企业接到一份美国波音公司的英文律师函,函称深圳公司某款产品外观与其专利产品极为相似,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接案后,周律师团队通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确认深圳公司产品并未侵犯波音公司专利权,并中文回函波音公司,波音公司自此没有后文。
周律师团队早在一年前对该深圳公司产品开发时便进行相应专利检索分析,对波音公司专利技术进行了相应的规避。此次事件有惊无险,得益于事先的专利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