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阴乐律师结案一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拆迁腾退案件,本案当事人张先生住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某庄村,张先生于2014年7月份接到拆迁公司的通知,因大兴区新机场建设项目,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需要对包括某庄村在内的村集体住宅、非住宅及附属物进行拆迁腾退。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张先生家试图说服张先生接受补偿条件。针对张先生178平住宅,拆迁公司工作人员称可以补偿130万。面对过低的拆迁补偿标准,张先生没有答应并且找到在百姓心中非常认可的阴乐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并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进行维权。
阴乐律师介入该案后,实地进行了查看,并和张先生进行了细致的了解,经了解,黄村镇政府对本次拆迁腾退没有出示任何红头书面文件,打着“腾退”的名义让拆迁公司对村民宣传政策,拆迁公司采取欺骗、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对村民劝退。
经分析,“腾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对村民住宅进行拆迁,应严格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法,针对该案,李律师首先从程序合法性入手,向北京市大兴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黄村镇政府、北京市大兴区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调取相关材料,了解到了本次拆迁程序严重违法,以此作为与黄村镇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后续的谈判资本,同时,律师以调取到的争取开展了行政复议程序,拆迁公司明显意识到我方手头证据和优势,在种种压力下,把赔偿款从最初的130万提高到526万,并有4个安置房指标(价值1000多万),安置房价格每平米4500元(市场价每平米25000元左右),达到了我方满意的结果,该案没有经过行政诉讼,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