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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邻居耕地修路且伤人 两婆媳连带赔偿

作者:何竹兰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5-01-06 16:22 浏览量:394

占邻居耕地修路且伤人 两婆媳连带赔偿

占邻居耕地修路且伤人 两婆媳连带赔偿



邻居关系好,赛过一个金元宝。为修路的三尺耕地两邻居婆媳二人就伤害另外两婆媳,输了感情还得输钱!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作出处理,判决被告刘宗飞、胡庆端连带赔偿原告吴道艳医疗等费人民币896.46元,被告刘宗飞、胡庆端连带赔偿原告申菊端医疗等费人民币280.42元。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1年农历8月被告胡庆端家准备在原告申菊端家住房后的自家承包地里修建房屋,为此,原告申菊端和吴道艳与被告胡庆端、刘宗飞发生纠纷,经相关部门多次解决未果。2011年10月12日中午,原告申菊端和吴道艳与被告胡庆端、刘宗飞又因此纠纷相互抓扯致二原告受伤。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双方自2011年农历8月起因房屋土地发生纠纷后,应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纠纷发生后,二原告和二被告双方均未冷静面对、正确处理矛盾,而是相互吵骂抓扯,促使矛盾逐步升级,并最终导致二原告受伤。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有过错,故应减轻二被告的赔偿责任。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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