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找到我方,称其被曾**起诉外观侵权。经过核实,曾**合法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诉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的键盘侵犯其外观专利,要求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10万元人民币、承担律师费3万元及其他维权合理费用、承担案件诉讼费。
承办过程:我方接受委托后,经过仔细比对分析,委托人公司官网上许诺销售及庭审过程中拆封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确实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故建议当事人与我方一起努力,积极寻找抗辩证据。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终于在申请日前出版的行业期刊中找到了与对方专利非常相似的产品图片,本案可以现有设计抗辩为突破口。后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我方积极与对方协商,最终以委托人支付对方少许维权成本而调解结案,委托人对本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