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吉文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罪经辩护缓刑释放
来源:徐吉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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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驾驶雇用单位车辆由南京送到沈阳,于2014年7月30日晨5时许,途径山东微山县时与驾驶电动车横穿隔离带的韩某发生交通事故,韩某当场死亡,事故鉴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韩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随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逮捕、起诉。

辩护过程: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王某了解案情,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及雇用单位、车辆保险及受害人家属情况,受害人为青壮年上有七旬父母下有一男一女两幼儿,了解全部情况后,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进行商谈,指导被告人家属提供租房协议及收条等相关资料,并向受害人家属出示,承若被告人家属限期筹款赔偿,经过数次商谈最终以5.5万元赔偿款达成和解,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同时提出王某具有自首情节,能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请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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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徐吉文
  • 执业律所: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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