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某香港投资者拟在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徐律师为该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和内地投资者共同创办中外合资企业,对于该企业在大陆申请设立的各种申报手续与拟定公司章程、股东盈利分配协议等法律文件(涉及金额约250万),提供法律服务,使该香港投资者的大陆中外合资公司成功设立并顺利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