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4)穗荔法民初字第1857号
案情:委托人:莫女士;受托人: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李大伟律师
赵某伙同罗某、房地产中介经理叶某、某法律人士(非律师),自2006年起共同将业主欲出售的物业以罗某名义在广州全市放盘,罗某年岁已高,且无任何财产。待买者购房时抬高房价,由叶某联系真实业主压价,从中渔利。欺诈方利用房屋买卖合同的陷阱,再让莫女士物财两空。
办案关键点:对合同陷阱的洞察并及时避免当事人的损失。
案件结果:莫女士在李大伟律师的帮助下,及时避免了重大损失,防范了合同中风险。此案,法院判决莫女士胜诉,驳回了被告方全部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