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凌云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夺回被开发商卖掉的地下非机动车库
来源:方凌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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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3年,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区落成交付使用,前期的物业管理是由房产开发商聘请的物业公司。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将其没有产权的地下非机动车车库以70年租赁的形式变相卖给了部分业主。后小区业主经过自己的努力,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经过多方了解,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处分小区地下非机动车车库的权限,多方交涉未能解决。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查了解,小区地下非机动车车库的权利应该归全体业主,遂向房地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得到确认产权归属的答复。

      经过充分的准备,拟好起诉材料,代理业主委员会以合同无效为诉由诉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后判决认定开发商属于无权处分,认定属于无效合同,应该恢复原状,判定由业主将其占有的某一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归还给全体业主,由业委会管理,同时赔偿占用期间的使用费用等损失。为全部小区业主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感想:开发商在售楼的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经常会出现此类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因此,广大业主应该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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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凌云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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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方凌云
  • 执业律所: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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