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寯律师亲办案例
机动车未过户的保险问题
来源:李良寯律师
发布时间:200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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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认为,车辆未过户转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认为,虽然保险合同中往往约定转让需通知,否则保险公司免除责任。但保险法律中,也有另外一条,即合同的解释问题。未办理过户手续,已经转让成功,物权所有人发生变化。保险合同能否由新的物权所有人自动承受,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理论,债权转让,要以通知到达对方时候才生效,如果出卖人通知了保险公司的话,我认为,债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保险公司不应再以机动车未过户为由拒绝赔偿。未过户这种程序行为的不完善不能导致合同无效。实际上,很多车的买卖是私下交易,只要当事人间达成一致,说未曾有过价款给付行为的话,保险公司也难以证明,往往认为是出卖人将车给买受人驾驶,可以认为是允许合格的驾驶人员驾驶,而这样反而可能导致不公平,即经过市场转让未登记的私下转让未登记的结果不一样(在未进行过户登记的情况下)。

如物权已经转移后,未通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免除责任,但只要能够证明投保人已经通知了保险公司的话,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否已经在保险公司内部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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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良寯
  • 执业律所: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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