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磊律师亲办案例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挥重审。
来源:付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量:1745

王某2013年9月份在工作期间因工作琐事和同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同事两颗下门牙脱落,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王某家属在一审审判阶段委托付磊律师担任王某辩护人,在多次会见王某和详细阅卷后,付磊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王某故意行为导致被害人两颗下门牙脱落,但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在接到一审判决后继续委托付磊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付磊律师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一审判决错误之处,最后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二审以不开庭审理为原则),最终二审法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挥重审。

付磊律师在办理该案时很好的运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如何采纳证人证言、被害人供述等证据规则,同时全面的和犯罪嫌疑人沟通(一审、二审期间总计会见12次)使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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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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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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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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