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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亲办案例
被指控诈骗10万元,经有效辩护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来源:邹广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1
浏览量:442


合伙承包工程项目,因工程款分配问题,

被合作一方控告诈骗10万元,

由刑事拘留到不予批捕的有效辩护

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最终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恢复自由

黄金救援期第36天释放

【案情简述】

  2014年X月,L省L县警方以涉嫌诈骗10万元对甲某(本案当事人),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对甲某刑事拘留。

【关键词】诈骗罪  刑事拘留  不批捕  证据不足  取保候审

【辩护过程】

在侦查阶段,邹广杰律师接受甲某的妻子的委托为甲某辩护。报捕前先后多次前往L县看守所会见甲某,每次会见的时间都在两个小时左右,详细了解了本案案情,依法对甲某进行了法律辅导。根据会见了解的情况,指导家属收集了相关的书证材料。在案件报捕到检察院时,及时提交了具体的书面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本案的事实,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甲某涉嫌诈骗证据不足,甲某没有虚构事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的目的,对甲某不应批准逮捕。

【案件结果】

L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的最后期限,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以证据不足对甲某不予批准逮捕。甲某于当晚走出L县看守所,重获自由。

【辩护心得】

侦查阶段报捕前的法律辅导,对犯罪嫌疑人显得尤为重要。本案经过承办律师的依法法律辅导,甲某在面对检察官提审时依法作了非常充分的供述和辩解,与辩护律师的意见,形成了合力,最终争取到了以证据不足不批捕。

以上内容由邹广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邹广杰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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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邹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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