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新涛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有时协商能更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权利
来源:董新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1
浏览量:817

案情:2014731,王某驶鲁A*****轿车沿**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南路路口时与委托人庄某驾驶的鲁A****摩托车以及其他三人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索赔未果,委托人委托律师起诉。

处理结果:董新涛律师在接受委托人庄某的委托后,准备了相关的起诉证据材料、手续等。考虑到案件中涉及伤者众多,并且最严重的一位伤者已经起诉到法院,如果本案也起诉的话,很可能要并案处理,届时将在时间上造成很大的拖延。因此考虑到时间成本,起诉前先与对方联系协商一下。经过多次沟通联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对王某来讲,节省了部分赔偿费用,节省了鉴定费和诉讼费,对委托人来讲,节省了时间,尽快的处理完案件。从接收委托到处理完毕,用了一个月时间。

心得: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在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前提下,适当的协商解决,让一点步,从整体案件上来讲,也许会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相关法律:侵权责任法,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以上内容由董新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董新涛律师咨询。
董新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513好评数111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二环东路省图书馆南临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新涛
  • 执业律所: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43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二环东路省图书馆南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