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龙律师亲办案例
工亡补助金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来源:杨小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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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死亡,获得的赔偿是否应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近亲属之间能否按《继承法》来继承财产呢?接下来我们根据案例一起来了解。

儿子因工死亡获68万元赔偿,结果儿媳只给她7万元,这让黄石的孙婆婆想不通,她将儿媳告上法庭。记者昨悉,法院判儿媳再给婆婆3万元。

孙婆婆的丈夫在2004年去世,其儿子生前是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的职工,2013327日因工死亡。当月底,家属与新兴管业达成68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丧葬费1.3万余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万余元,公司献爱心补助17.5万余元)。孙婆婆说,儿媳在领到赔偿款后,仅给她7万元,之后不予理睬。在今年,更是将其赶出家。她认为,68万元赔偿款是对儿子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属自己与儿媳的共有财产,按理她应分得13万元。

儿媳张某辩称,丈夫的工伤赔偿是50多万元,自己花去了5.2万元的丧葬费、还了4万元的债务和3.3万元的房贷,仅剩余37.9万余元。而儿子还不满两周岁,还需要抚养,应多分。此外,婆婆享有养老保险等国家政策,且已分得7万元。

下陆区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应当作为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共有,丧葬费是用于丧葬支出,无须在近亲属间进行分割,爱心补助金是单位及同事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爱心帮助,非死者个人财产,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和分割,故17.5万余元爱心款应由张某获取。扣除张某为丈夫办丧及还债费用,法院确认剩余37.9万余元为共有财产,又因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法院最终判孙婆婆取得工亡补助金中的10万元,因已取得7万元,故张某实际只需支付孙婆婆3万元。

本案中的焦点在于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应从下面三方面来判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理论上讲,遗产除了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外,还包括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既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不是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而是因为出现死者死亡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死者近亲属的。从性质上来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一种死因财产,没有死亡的事实,就不会产生。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

二、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公民一旦死亡,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民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权利主体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近亲属。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学理上采继承丧失说,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规定为物质性损害赔偿,是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的家庭收入逸失利益的损失的赔偿。从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该解释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死者近亲属,而不是死者。

近亲属怎么分割死者的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因工死亡的工伤职工有数个直系亲属时,可以协议分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达不成协议的,可平均分割,也可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分配,对其尽了较多照顾义务的直系亲属,如长期与其共同生活的人,以及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如孤寡老人和孤儿等,予以照顾;但不是遗产,不能按继承法分割。

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工亡补助金37.9万元是作为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共有,而不能误解成说68万元的补偿是死者的遗产。工亡补助金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看待,也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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